各計畫聘任之專任助理每月薪資,於每月10日後即可送出當月薪資清冊,待校長核准後,統一於每月25日撥付(如遇例假日,提前至前一工作日撥付)。如遇清冊有退件須修正事宜,致無法於25日撥付,則俟收到核准清冊後即時依流程撥付,敬請單位及各計畫主持人配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