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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務必本於誠信原則,核實報銷各項經費!

邇來陸續發生多起國立大學校院教師利用職務上教學研究之機會,冒領研究費遭起訴之案件,本室除依教育部來函加強落實內部控管審核機制,並加強校內宣導外,亦籲請各單位教職員同仁及相關人員本於誠信原則,核實報銷各項經費,建立應有之法治觀念,根絕浮報經費之誘因,以避免因不諳相關法令規定,而導致類似案件再次發生,誤觸法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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